许昌市委编办坚持践行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守住底线,筑牢防线,突出生命线,着力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守住机构编制“底线”
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强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机构限额,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原则,严禁超编进人。
筑牢机构编制“防线”
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积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规范接受监督流程和受理查处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公信度。“日常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线上督查”与“实地走访”相印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
突出机构编制“生命线”
坚持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一起抓,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立足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保障民生的问题,真正让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取得最大效益。(编辑 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