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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群众文化活动、读书活动、古籍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等。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各级文化单位、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企业、民间文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扶持资金对一些申报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如省、市级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应举办50场以上,县级为30场以上,每场活动60分钟以上;读书活动方面,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行业图书馆等每年举办读书活动应在30场以上,县级应在20场以上;群众文化活动、读书活动已获得2016年度、2017年度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设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资金,面向社会、基层培育、评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记者:河南日报 温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