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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巧化纠纷,被告一下还了9笔货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10801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谢明玉12月22日下午,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泥土情调解室悉心调解下,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夏某新经营一家百货超市,周某海等20余家供应商长期为该超市供应食品、酒水、饮料等货物,但夏某新一直未能按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谢明玉

12月22日下午,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泥土情”调解室悉心调解下,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夏某新经营一家百货超市,周某海等20余家供应商长期为该超市供应食品、酒水、饮料等货物,但夏某新一直未能按时向供应商结清货款。

2021年初,夏某新将超市转让,所欠周某海等20余家供应商的货款,却一直不予结清。无奈之下,以周某海为代表的20余家供货商将夏某新起诉到法院。

该案转入平桥法院“泥土情”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夏某新所欠货款有100元到上万元不等,供货商曾多次联系夏某新催促其还款,但对方态度强硬、拒不配合,随即失联。调解员们意识到单纯催还货款难度较大,只有为夏某新做通思想工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是个体经营户,后续仍有可能合作往来,如能妥善化解此次纠纷,不仅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还有利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后,调解员多次给夏某新发送短信,从道德诚信方面给夏某新摆事实、讲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劝其主动出面调解。

12月22日下午,夏某新来到“泥土情”调解室,与供应商代表进行面对面调解。面对情绪激动的供货商,调解员一方面劝导商户和气生财,另一方面对夏某新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在入情入理的调解下,夏某新答应将剩余货款还上,双方签下承诺书,夏某新对其中9家供应商的欠款当场结清,并与其余供应商约定,下周来到“泥土情”调解室当面确认货款、履行还款等事宜。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多种调解方式将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纠纷的案件化解于诉前,对于无法诉前调解的“快立、快审、速调、快判”,调解先行,调判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李英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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