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平顶山市鲁山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传来消息,该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自11月1日启动至11月30日止,鲁山县总计办理纳税户数6452户,征收税款6012.98万元,发放惠民补贴资金1182.59万元,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有效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鲁山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凡在本县境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契税并按契税总额的20%申请补贴。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该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契税缴纳补贴工作专班,拟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看望一线工作人员和纳税补贴居民,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和媒介广泛宣传,使更多居民知晓此项补贴政策;各相关单位落实“惠民”政策不放松,推进电子化办税、网络化补贴,做到办税优先、惠民优先,提高办事效率,提供延时服务,有效保证了契税缴纳补贴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