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经对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汇总,现由省局统一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郑州豫坤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陇海路店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郑州豫坤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陇海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郑州天然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根据《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的要求,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演武路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福达大药房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13号)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之规定,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根据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跟踪检查组检查报告,镇平县医药公司百信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镇平县医药公司百信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根据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跟踪检查组检查报告,桐柏县平氏镇东升大药房等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桐柏县平氏镇东升大药房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根据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跟踪检查组检查报告,方城县医药公司第三十二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方城县医药公司第三十二药店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商丘市梁园区友谊大药房(牡丹苑大药房连锁加盟店)、商丘市梁园区建原大药房(百合连锁加盟店)、商丘市梁园区双八医药部(商丘市百合医药连锁加盟店)和商丘市梁园区圆顺大药房(康宝医药连锁加盟店)在梁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严重违反GSP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省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上蔡县四红大药房、遂平县仁济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上蔡县四红大药房、遂平县仁济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来源:“河南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