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12月1日起禁入郑州四环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今年7月份,郑州市就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四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的通告》(郑政通〔2017〕18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限制国四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的通告。根据计划,该通告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由于各方面因素,通告生效的时间向后推延,向后顺延了2个月,从下月起,国三重型柴油车就禁止进入四环了。
此次规定的限行区域是市区四环以内道路,具体为西四环(含)以东,北四环(含)以南,107辅道(含)以西,南四环(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限行时间为全天。限行车辆范围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
不过,以下三类车不在其列。一类是军车、武警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一类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一类是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重型货车。
通告正式施行后,各类重型柴油车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标志的指示行驶,不得驶入限行区域,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限行区域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方案
国三柴油车加装污染治理装置并达到要求后可驶入郑州四环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三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被完全拒之门外。按照相关要求,加装污染治理装置,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后,也能顺利驶入四环以内道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关于郑州市在用国三重型柴油车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治理车辆的范围包括凡是需要进入郑州市区四环道路内行驶的国三重型柴油车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最大总质量3500kg及以上),但不包括市政府通告内规定的特殊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加装排放污染治理装置后的车辆应达到国四新车排放标准。加装上述装置后,氮氧化物(ppm)标准要达到350,烟度(m-1)要达到0.7。另外,所有安装的污染控制装置要保障车辆在行驶15万公里或自加装之日起三年以内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其中行驶里程与使用时间以先到达为准)。
《方案》对符合加装排放污染治理装置的车辆,分别规定了具体的时间。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城管局在10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郑州市交运集团在11月15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外地进入郑州市区的客运车辆和社会车辆在11月底完成技术改造。
根据规定,从12月1日起,对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实施处罚。郑州市将建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实时在线监控车辆的污染控制装置运行和排放情况。同时,还将加强对污染控制装置产品供应商的监督,按照20%的比例对其安装车辆进行抽测,发现两辆以上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产品的安装,并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召回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