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金艾琳
自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制度以来,河南省财政厅充分发挥基金民生兜底保障作用,通过重塑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救助工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从2016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以来,河南省救助基金累计支出规模10.27亿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22660人次,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时急需筹集抢救费用的问题。
何为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设立,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作为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通过完善救助制度体系、追偿制度体系、资金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制度保障,促进救助规范高效。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而言,救助基金是“救命钱”。如何让这笔救命钱又快又好的到达被救助人手中,河南省财政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了解,河南省财政厅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救助基金业务,专门设立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借助其广布在各市县的128个服务网点,通过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搭建了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其次,在实践中探索开发由省市县三级共享,公安、农机、承办机构等相关部门共用的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实现资料传递、审核流转、会计核算、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事项的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成为常态,从申请受理到资金垫付平均在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比政策规定时间缩短了一半。
除此之外,河南省财政厅将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殊困难家庭的一次性困难救助纳入救助基金支出范围,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制定相应救助标准,累计支付困难救助资金6815.70万元,在避免受害人家庭因交通事故致贫、返贫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 苗亚祥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