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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法院举行执行款统一发放活动,现场发放642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9353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实习生 金萍为了我的案件,执行法官远赴四川成都查找被执行人,让我很感动。今天拿到了执行款,终于可以给我的工人发工资了!11月18日上午,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统一发放活动现场,新乡市某拌合站代理人的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实习生 金萍 

“为了我的案件,执行法官远赴四川成都查找被执行人,让我很感动。今天拿到了执行款,终于可以给我的工人发工资了!”11月18日上午,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统一发放活动现场,新乡市某拌合站代理人的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此前,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该拌合站工程款199万余元,因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该申请人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口头表示尽快履行,但迟迟没有进展。为确保案件尽快执行到位,承办人赶赴四川,协调当地法院配合拘传。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顺利发现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经过约谈,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当天,辉县法院共为18名申请人发放案款642万元,案件涵盖涉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小微企业等类型。“通过这种现场发放的方式,就是为了向社会各界表明人民法院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决心,彰显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坚定信心。”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涛说。



据介绍,自2019年4月1日起,辉县法院建立了执行110值班制度,实行执行局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有警必接,接警即动,昼夜通勤,远近必到”,每天由三名干警昼夜值班,负责处理非正常工作时间的紧急事件;解决举报线索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适应和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工作应急机制需要等问题。此举将法院的主动性、及时性、规范性与权利人有机结合,激发公众及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和监督执行的热情,努力构造全天候打击老赖的社会氛围。


受疫情影响,执行110一度暂停,在实施条件具备后,于2021年3月15日恢复运行。今年以来,非正常工作时间出警180余次,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14人次,扣押车辆6辆,履行案款84余万元,执结案件54件,让申请人参与执行、见证执行,从而推动阳光执行、公开执行,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该院首次执行案件共收案4270件,其中旧存302件,新收3968件,结案3039件,结案率71.17%,实际执结率40.84%,执行完毕率23.1%,实际执行到位率为24.4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19%,结案平均用时71.67天。截至目前,该院共计发放案款1.98亿元。 (编辑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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