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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7人 报考资格条件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5976
核心提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漯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7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43名,县区事业单位214名(临颍县50名、舞阳县52名、郾城区27名、源汇区58名、召陵区27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7日18:00—10月20日12: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17年漯河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10月20日12:00停止报名。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17年漯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人才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加试、体检时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 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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