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所收到消费者尧先生妻子送来的一面锦旗,绣有“排忧解难 尽职尽责 秉公执法 廉政为民”。
据了解,之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所接到消费者尧先生的投诉,称许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该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沟通,最终确认该公司的《商品房认购书》部分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首违免罚”原则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因此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所对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指导,该公司也意识到自身问题,承诺认真整改,最终该公司同意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退回尧先生全部预付款以及定金,消费者尧先生的权益得到维护,他对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所执法人员的工作连连称赞!
编辑 苗亚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