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张军 赛恒建
“以前多处杂草丛生,现在好多了”“家门口就有好去处,随时能够带着孩子放松身心、接受教育”……在刚刚过去的周末,不少群众来到南召县曹店中共南召第一支部纪念馆参观,昔日略显荒凉的纪念馆恢复生机。
游客们也许并不知道,纪念馆的新貌离不开检察公益诉讼的力量。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围绕“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要求,开展相关监督活动,尤其是在军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红色资源得到合力守护,一批红色遗迹重换新颜。
检察建议守护红色遗迹
南召地处伏牛山东段南麓,属革命老区,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有中国共产党人在这里开展革命工作,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更有共产党人、民主人士和人民军队在南召从事革命活动,留下了众多革命遗迹,曹店中共南召第一支部就是其中一个。
今年6月,南召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由于缺乏维护、疏于管理,致使纪念馆院内杂草丛生,建筑垃圾、废旧物品随意堆放,展馆内墙壁上除了几幅介绍海报外,无物可看,无史可讲。
“红色资源是不可复制的宝贵财富。曹店是这个情况,全县其他的革命遗迹情况如何呢?”该院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王金钟给干警们当场提出了这个问题。
带着这个问题,该院检察干警一边查阅县志、党史文献,整理汇总全县革命遗迹、红色旧址,一边联合县党史办对全县56处重点革命旧址管理保护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全县大部分革命旧址未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相关责任部门对革命旧址管护工作认识不足,革命旧址申报滞后,多头管理监管职责不明,缺乏法律保障、保障经费不充足等问题。
该院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并先后两次牵头组织党史办、文广旅局等部门,召开“红色资源管护工作座谈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保护革命遗址传承红色文化”公开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后,向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公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县“红色资源”的管护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抢救性保护即将灭失的红色文化,编纂革命史料,出版红色读本;保持革命遗址原貌和安全的前提下整合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的“小微红色教育基地”。
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后不足两个月,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迅速动员起来,56处红色教育基地逐步得到修缮。随着保护意识的增强,小微红色教育基地处处焕发生机,为周边群众追先辈足迹、寻党史记忆提供了阵地。
“县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是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最直观、最实际的成果。”该县人大常委副主任郭超说。
军地携手释放守护合力
在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我省桐柏县红色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这是一起由军地检察机关联手办理的红色资源保护案件。
桐柏县共有革命遗址、纪念设施200多处,但由于自然侵蚀等因素,有的建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的残缺破败,红色资源受到严重损害。今年1月,桐柏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一问题,根据军地检察机关有关协作机制,向郑州军事检察院通报了相关情况,并邀请郑州军事检察院共同对该县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开展调查摸底。
经过摸底调查,4月19日至28日,桐柏县检察院分别对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6个乡镇政府公益诉讼立案。随后,桐柏县检察院和郑州军事检察院共同向以上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履职、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好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截至9月底,各乡镇已修缮重要革命遗址30余处,树立纪念石碑50余座,收集相关党史资料300余份。
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此评价道:军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方面通过有效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联合开展实地勘查、制发检察建议书、召开座谈会,针对不同位置、不同现状的文物,因地制宜、因类施策,有效提升和加强了红色资源监管和保护力度,修缮和挽救了一大批重点革命文物。
建立红色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1年初,省检察院、郑州军事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继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军营周边环境整治、军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后,在全省部署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在专项活动中,军地检察机关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商丘市检察院成立红色资源保护案件专案组,检察长为组长带头抓;信阳市检察院、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实地调研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洛阳市检察院上下两级联动,探索“文物保护+检察”保护模式;安阳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将红色资源保护定为研究课题……这些有力地保护了红色资源。
各地还探索建立了红色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比如周口市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史办建立相关工作联络、线索移送、专家咨询等机制;济源分院与济源市武装部联合起草《保护济源红色文化资源倡议书》,倡议社会各界都行动起来,增强保护让红色资源意识;建立专门的红色文物序列档案,并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推动制定《关于济源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规定》,对济源红色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保护规定了53条具体内容。
“检察蓝”正在牢牢守护着一片“中国红”。 (编辑 施尚景 吕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