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
金融

赔案放大镜:新华保险择优理赔,究竟优在哪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11113
核心提示:2021年,新华保险广东分公司完成了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件,为年仅17岁的重疾少年小张送去重大疾病保险金11万余元。

图片1
2021年,新华保险广东分公司完成了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件,为年仅17岁的重疾少年小张送去重大疾病保险金11万余元。借此案例,我们来看看“择优理赔”到底优在哪里。

 

案例详情

 

小张是一名17岁的在校学生。早在2015年,颇有风险保障意识的小张妈妈已为其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

 

2021年的一天,小张因“头晕、乏力伴发热一周”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东莞人民医院治疗,门诊血常规提示“全血细胞减少”,经进一步住院行全血检验、骨髓穿刺等系列检查后,确诊小张患上了“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骨髓移植的高昂医疗费让让小张全家愁眉不展。但万幸,想到之前为小张投保的重疾保单,小张妈妈随即联系上新华保险保单服务人员,并在其协助下提交了理赔申请。

 

理赔人员审核后发现,小张申请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如根据原合同的旧规范标准定义,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即: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而小张仅符合其中两项条件,未达合同约定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赔付标准。但根据“新规范”关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定义仅需满足外周血象三项条件中的两项,则其恰好符合新定义重疾标准。

 

因小张的病症最终公司根据“择优理赔”方案,从“新规范”定义更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出发,快速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11.8万元,有力缓解了小张妈妈的燃眉之急,更为年仅17岁的小张带去更多生的希望。

 

  关于重疾择优理赔

 

为充分保障客户的利益,新华保险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正式发布后,特制定《疾病保险产品择优理赔方案》,自2020年11月5日起,对首次确诊公司未使用新规范定义的全部疾病保险产品中的25种病种,以新、旧规范中更有利于客户赔付的定义作为理赔依据。

 

来源:新华保险 

编辑:李亚键 

审核:白雪莹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