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到底管什么?
怎样识别假、劣药品?
10月29日,2021年河南省暨省会郑州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广场咨询活动在郑州市凯旋广场举行。
此次广场咨询活动是2021年河南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之一,旨在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引导社会合理用药行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药品监管——“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环节”】
在郑州市凯旋广场,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郑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各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一早便搭好了展位,等待市民的咨询。
药品监管到底管什么?
据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监管主要指的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的监管以及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也就是“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环节”。
“药品的生命周期”从广义上讲是指从药品的研发开始,到注册评价、上市使用,再评价,直至由于市场等原因退市的整个过程,也是分为开发期、引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五个阶段。
从狭义上讲就是该药品在第一个剂型和适应症的开发、上市销售之后,为了维持和增长该药品的销售额和利润,以及防御该药品的销售额和利润免受竞争药品的冲击所采取的所有措施。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伴随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全面施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陆续出台,我国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闭环”加速形成。
【假若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
在利益的驱使下,假劣药品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消费者应该如何识别假劣药品?
据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药品要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的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视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同时,不要向游医和地摊药贩以及“卖艺人”买药。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假若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请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实物及其包装、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票据、小票、发票等。就近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造成损害的情况,涉嫌药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涉嫌医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合理用药的,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9项重点活动,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要求,河南省药品监管系统要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强化新冠疫苗药品和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始终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推动河南省由药品产业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改进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据悉,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安全用药月”期间组织策划了一系列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通过安全用药广场咨询、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中药标本馆开放日、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推动乡村振兴、中医药创新与发展论坛、药品安全系列科普宣传、安全用药系列访谈、安全用药坚守初心先进人物系列对话、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等9项重点活动,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增强药品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药品监管工作,共同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河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走向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向广大群众和消费者普及科学、合理、有价值的知识和理念,引导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监制:赵强
统筹: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