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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方案:回乡开家庭农场最高可贷款3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1  来源:郑州晚报  浏览次数:3665
核心提示:用“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给返乡创业人员以支持。河南省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促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出台,其中提出回乡开家庭农场,可能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贷款。
      用“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给返乡创业人员以支持——10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了《河南省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促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回乡开家庭农场,可能获得最高300万元的贷款。

哪些人是被支持对象?支持范围主要是指,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县(市、区)。

支持对象主要是: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能够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以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的生产、加工、储运和服务等为主营业务的各类中小微企业;进行初加工、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同时,符合《河南省“十三五”特色产业扶贫规划》规定的重点扶贫产业皆可纳入支持范围。

对于贷款期限,《方案》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中期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对于初期投资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可充分考虑产业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四类贷款模式给予实实在在支持

“四台一会”创业企业贷款

重点用于支持试点地区的返乡创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等的流动资金贷款。具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含);其他市场主体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

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贷款

重点为试点地区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升级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物流仓储、实训基地、培训学校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龙头企业贷款

重点支持试点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产业引领作用的返乡创业大型企业集团,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特色农产品开发贷款

重点以大农业发展为理念,以基地建设为单位,为试点地区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农资供应、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病虫害防治等提供统一组织实施的中长期贷款,形成连片成规模开发态势。 (郑报融媒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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