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分步推进供热分户计量、按量收费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高云)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按量计费,政府要采取措施来推动。节能审查不过关,项目不能开工投产。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审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集中热力工程及配套管网规划和建设,统筹热源供应,提高建成区集中供热率;推行冬季清洁取暖,加强燃煤替代项目建设,减少散煤燃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
一审修改稿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另外, 用能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活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有关节能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登录河南人大网站,在2017年10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联系电话:0371-65506591,邮箱:hnrdbasc@126.com。
编辑:熊卓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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