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陈薇
为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河南灾后重建中的作用,9月18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合作,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资金大额、长期等特点,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助力全面完成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根据河南目前灾后重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全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情况,《通知》提到,开发性金融将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应对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融资。
其中包括支持因灾损毁的水利防洪排涝设施,农业、林业生产设施,公路、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电力、油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供水、排水、供电、道桥、供气、供热、信息、污水垃圾处理、园区基础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将支持受灾严重的企业,因灾损毁的生产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对接、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所对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融资和收益能够平衡,原则上已完成项目赋码及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优先保障有现金流支撑的项目,鼓励地方政府整合收益性资产、资源增强项目实施主体(借款人)综合实力。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将和省级单位加强项目谋划梳理,及时将具有明确融资需求的项目纳入全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适时分批次集中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同时,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就本地区具备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直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接,提前开展贷款条件审核工作,并就对接成效适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及时向清单内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按有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自主发放优惠贷款。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举措,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行极简审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加快完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准备工作,为贷款尽快到位、项目尽快开工创造良好条件。 (编辑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