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郑州海关成功完成河南省首票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减免税审核确认,将为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维修器材减免关税1.21万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5号),根据该项政策,进口航材可以享受免征关税优惠,这有利于解决国内航空公司及维修单位进口维修航材关税成本高的问题。
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航材经理郭振峰说,“航材新政给企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利好,预计每年可为我公司减免关税100万元左右。”
郑州海关关税处处长张敏介绍:“航材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免税主体范围,取消了额度管理,延长享惠期限至10年,降成本、稳预期作用进一步增强。另外,免税进口航材将不需要按特定的减免税进行后续监管,企业在使用航材方面自由度更大。”
目前河南省已有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等11家本土航空公司及维修单位可享受该政策。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大幅降低我省航空运输企业维修成本,有力促进本土民用航空运输、维修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郑州海关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积极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综合运用海关减免税措施,简化流程、压缩时限、运用无纸化审核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和零部件,切实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