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是政府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政府推出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作为金融央企,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业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民生,构建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新格局。
兜风险保民生,切实发挥“稳定器”作用
对很多家庭来说,看病尤其是大病,其治疗费用是一笔灾难性支出,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出现。
作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像是“稳定器”,为大病患者家庭实实在在兜了底。
郑州金水区的刘女士的孩子因病在河北某医院就医,去年12月底至今年2月,住院四十余天花费了30多万元。巨额医疗费用让刘女士一家不堪重负,经济压力很大。得知情况后,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中心积极配合,在收到刘女士为孩子提交的医保报销资料后,第一时间给予审核,与最近一批次人员一起申报,并协助解决异地就医手续等问题,及时办理了医保报销,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报销12.3万余元,大病保险报销3.5万余元,有效缓解了孩子后续治疗的经济压力。
这个案例只是郑州市大病保险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让惠民政策覆盖到郑州各县市区,很多患者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带来的红利,最大限度减少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此基础上,郑州市在办大病保险项目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等群体实施倾斜政策,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给付比例、取消封顶线等保障责任,提高保障水平,从而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
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6月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已支付大病保险补偿金1.72亿元,大病补充保险补偿718.54万元,帮助7.4万余人次减轻了大病治疗的压力,让大病患者家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便民利民举措,优化大病保险便捷服务
承办郑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来,中国人寿郑州市分公司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惠民举措,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
为减轻城乡居民垫付医药费的负担,免去结报费用来回奔波的麻烦,郑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也搭上了信息化的快车,实现了“中国人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系统”与“基本医疗管理系统”的对接,参保群众可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报销的“一站式”结算,让“随来随治、随走随结”成为现实。
此外,中国人寿郑州市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职服务人员与医保局工作人员联合办公,简化申办结报手续和流程,甚至主动联系大病患者及其家人,提高结报效率。
有钱治病是百姓的热切期盼,治大病不犯难是百姓守住健康的底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精准普惠大病患者,减少了灾难性医疗支出,为大病患者战胜病魔提供了有力支持。
接下来,中国人寿郑州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更多国寿力量。
【郑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及服务指南】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什么?如何参保?
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可自动参加大病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对象有何区别?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郑州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则为具有郑州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困境儿童。
3、郑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多少?
城乡居民患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给予再次报销。其中:1.1—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年度内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根据规定,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1万元降至0.55万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55—10万元(含10万元)提高至85%,10万元以上提高至95%,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4、郑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如何?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外,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即可享有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其中,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5、郑州市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如何报销?
一般情况下,在参保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凭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一站式”直接报销,异地就医且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需到参保地指定机构报销。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经办点共16个,每个县区的政务服务大厅或社保分局都有经办窗口,具体地址如下。
来源:中国人寿
编辑:李亚键
审核:白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