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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耐心释法执行调解结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次数:8667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李东8月5日,南阳市淅川法院执行局李硕团队经过一中午的调解,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分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企业继续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0年5月,邱某经人介绍到淅川某企业打工,10月份辞职,
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李东

8月5日,南阳市淅川法院执行局李硕团队经过一中午的调解,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分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企业继续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0年5月,邱某经人介绍到淅川某企业打工,10月份辞职,厂方认为邱某违约而少发其一个半月工资。邱某多次追讨未果,遂于2021年1月聘请律师向淅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帮助,由于该企业没有与邱某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定该企业支付拖欠邱某的工资和未签订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共计4.15万元。


仲裁生效后,该企业没按时履行,邱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该企业银行账户只有8000余元,案件承办人李硕翻阅卷宗后,马上带领工作人员到该企业调查财产线索,并与厂方负责人沟通,阐释有关法律法规,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李硕明确告知厂方负责人,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如果有困难可以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厂方听了执行法官的一席话,愿意与邱某进行一次执行调解。


李硕组织厂方与邱某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有关事实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进入僵局,无法继续。李硕暂时中止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先冷静片刻。随后,李硕认真分析本次调解会上获取的信息,再次单独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李硕用事实,用法理,分别对纠纷双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告知邱某要理解厂方目前的经营处境,目前厂方采购原料资金都比较困难,希望其对企业多一份理解,反过来又告知厂方,生效文书必须履行,希望其能尽快解决纠纷案结事了不要陷入无休止的纷争影响生产经营,经过一番法与情的沟通,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最后双方同意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厂方一次性支付邱某3.5万元,其余部分邱某放弃。李硕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厂方履行承诺,筹钱支付给邱某,该案妥善得到化解并执行完毕。(编辑 施尚景 谢鹏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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