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城市
城市

防汛关键期“撞上”开庭,咋办?省高院:不能以“当事人不到庭”为由缺席审理或按撤诉处理结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浏览次数:10480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孙科)近日,河南大部分地区持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期间如果有官司,没办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怎么办?7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汛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孙科)近日,河南大部分地区持续遭遇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期间如果有官司,没办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怎么办?

7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汛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防汛关键期,全省各级法院和省法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当事人、律师合法权益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通知》要求,在办案过程中,法官应结合天气、交通状况等因素妥善安排开庭时间,鼓励采取线上开庭等方式降低当事人和律师的出行风险。已发开庭通知,当事人和律师因交通不便无法到庭的,法官应商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开庭时间,不能以“当事人不到庭”为由缺席审理或按撤诉处理结案。

此外,如遇极端天气导致无法开庭的,要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律师;因连日暴雨,省法院机房关闭,全省法院审判流程系统无法运转,因此造成案件无法按期报结的,省法院将通过技术手段统一处理,不视为超期结案。在工作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编辑:刘梦鸽 张恒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