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齐隔空落座,全场鸦雀无声,专注旁听庭审,6月18日上午,数百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在该校旁听由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理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受害人受害经历堪称“教科书”
骗子自称国家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违法,还为受害人提供“警察”电话。2020年8月的一天上午十点多,受害人王某在小区楼下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因王某用其身份证信息办理的一个手机号码,该号码涉及一些非法操作并涉及了一些国家机密,故王某的银行卡要被冻结。王某表示不是其本人操作,电话那端的女子称,其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盗用,并给王某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告知王某这是用其身份信息在深圳市某地手机营业厅办理的号码。王某听后内心慌张,该女子声称可以帮她联系一下深圳某地的公安局报警,要求王某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接听电话,随后对方就帮王某接通了“警察”电话。
“警察”相互转接电话,令受害人深信不疑
接通电话后,一名男性“警察”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称要报案,并把刚和“国家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所述情况复述一遍,对方表示要查询一下,过了一会儿,对方对王某说这个手机号确实存在,并要核实王某的身份证信息,核实后,该“警察”表示其他地方的“公安机关”也有关于王某的身份信息违法线索,又把王某的电话转接到相应的“公安机关”,一个男的接的电话,说王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某行银行卡,专门用来帮助犯罪分子洗黑钱,随后,对方又将电话转到自称为公安机关干警的人那里,该“警察”声称可以帮王某申请一下,不冻结其银行卡,但要保密,要配合调查。
骗子借受害人之手转走数万元
“警察”让受害人王某加了他的QQ号,并要给王某录音,期间不能中断,不能给别人说话。王某给对方提供了自己手机的ID和密码及五张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因王某银行卡中没有钱,对方要求王某将其支付宝内的钱都提到其中一张银行卡内,随后,对方还让王某在贷款平台中贷款以检测不法分子是否在这些平台上违法操作,王某按照指示,在各种贷款平台上贷款,但有很多平台未通过审核,只在某借款平台中借贷10000元,在另一个平台中借贷6000元,王某将这些钱都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还将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了对方,结果银行卡中的钱很快就被对方转走。
“帮信”犯罪被告人无意间成为朋友“帮凶”
2020年8月,朋友惠某(另案处理)问被告人王某晨有个活能挣钱干不干,惠某没说具体情况只让王某晨带上身份证到西安市某银行营业厅,随后,惠某告诉王某晨办理银行卡后将银行卡卖给别人可以挣钱。于是,王某晨在三家银行分别办理三张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和U盾,绑定其新买的手机卡。随后,王某晨将办理的银行卡、U盾、电话卡交给惠某,惠某给予王某晨600元好处费,惠某将收到的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用于诈骗团伙进行收款结算。
宛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晨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某晨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以案释法警示青少年学生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贾震,针对此次案件对在场大学生谈了自己的看法。
作为在校学生,应该提高辨别能力,增强守法意识,筑牢防骗心理堤坝,注意保密个人信息,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免受不法分子利用。对来历不明的电话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短信、微信不回复,不轻易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密码、银行卡等情况。如果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第一时间报警,取消转账,保存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编辑 施尚景 吉倩倩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