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5月1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是施行一周年。目前河南已经形成“1+18+10”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数据突破50亿条,共享数据量位居全国第一。
4月29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施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文生在发布会上说,去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河南省发改委组织实施了“1+4+5”专项行动,即以宣传贯彻为1条主线,以配套制度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区域立法实践和标准规范体系为4个主攻方向,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信用行业发展、信用环境建设和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等5个领域依法建设、依法规范、依法提升。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各部门,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覆盖42个部门和行业领域,以及水、电、气、暖等6个公共事业领域,7300个权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为打破信息孤岛、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共享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河南加快研究制定信用技术标准,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代码集、查询服务规范和共享技术规范等地方信用标准已立项评审。
河南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全省“1+18+10”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其中,“信用中国(河南)”累计点击查询量突破3.2亿次,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授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示范性平台网站”称号。同时,濮阳、漯河市级平台分别获得“标准化平台网站”和“特色性平台网站”称号。(编辑 吕瑞天 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