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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老赖”来学习下!河南这一被执行人,靠打零工、拾荒为生,却积极履行义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10996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通讯员 赵栋梁社会上,有些人欠钱不还,千方百计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成为大家口中热议的教科书式老赖。而在我省南阳市社旗县,有这么一个人,他靠打零工、拾荒为生,但却积极还钱。图说: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驾驶农用四轮车出门干活,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通讯员 赵栋梁

社会上,有些人欠钱不还,千方百计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成为大家口中热议的“教科书式老赖”。而在我省南阳市社旗县,有这么一个人,他靠打零工、拾荒为生,但却积极还钱。


图说: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

驾驶农用四轮车出门干活,路上出意外,他被判赔7万元

“闫法官,这是今年的执行款,一共一万五千元,你数数够不够。”今年2月23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闫进猛一早便迎来了久违的“老朋友”,这位一年仅见一面的“老朋友”就是被执行人老孙,目前靠在广东打零工、拾荒为生的他,连续四年主动把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局。

老孙的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5年7月的一天,老孙驾驶农用四轮车去给一农户家盖房,经过一个村庄时,与老孙相识的赵某也要跟着前去盖房,并约定由老孙支付工资。由于赵某左手有伤,所以只用一只手扶车坐在车边,在经过一拐弯口时,一场意外发生了,坐在四轮车上的赵某被甩了下来,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3.6万余元,双方为责任划分及医疗费争执不下,赵某遂诉至法院,社旗法院判令老孙赔偿赵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

法院是判决了,但老孙觉得赵某受伤与自己无关,不该赔这个钱,思想上的疙瘩一直拗不过来。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经验丰富的闫进猛耐心地对老孙进行了释法明理:“赵某坐你的车,你就有安全保障义务,况且你们约定在你这儿领工资,你们已经形成劳务合同法律关系,虽然赵某左手有伤,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但法院也已经判决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了相应责任……”

经过与闫进猛的多次沟通,眼看着法官为了自己的事情跑了这么多趟,老孙的态度出现了明显转变:“法院的判决我明白了,我也认。我就是再苦再累,也不能当失信的人,让人家戳咱的脊梁骨!”

经过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到老孙家里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老母亲常年有病,妻子身体也不太好,自己在村里做小工,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几个钱。根据老孙的生活状况,闫进猛分析,如果硬让老孙一次性履行,不仅不利于执行,反而有可能让其因此致贫。

于是,闫进猛做申请人赵某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一年履行一万五千元执行款的和解协议。同时,闫进猛鼓励老孙到外地务工,考虑到其在外找工作和出行方便,还解除了对老孙的失信“黑名单”和“限高令”。

老孙踏实能干,通过这几年在南方务工,不但能及时履行每年的执行款,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今年,老孙从外地回家过年,受疫情管控影响隔离了14天,隔离结束出门的第一天,他又一次如约把执行款送到法院。老孙的诚信还款行为,让申请人赵某也无比动容,主动免除了老孙六千多元的利息。

4月26日,闫进猛再次拨通了老孙的电话,问询老孙的家庭和生活状况,电话对面传来老孙爽朗的笑声:“现在比之前强太多了!闫法官,你放心,答应人家的事情我一定做到。今年我再努努力,一定要把这钱还完!”(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稿件中使用的姓名均为化名)(编辑: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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