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商丘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政法系统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
会议发布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40项,商丘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0项。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爱民实践承诺事项既有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措施,也有简政便民的惠民之举;既有上次承诺事项的延伸,也有今年新推出的事项。服务承诺旨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商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艳丽,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富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范剑英,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磊等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商丘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发布办副主任夏凡主持。
商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艳丽介绍,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商丘市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单位牢记初心使命,把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把承诺事项做得更实、做得更细、做得更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0项服务承诺 件件暖民心】
商丘市中级法院承诺深入推进网上诉讼模式,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分调裁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阳光公开透明;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矛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行行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强化人民法庭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促进社会新发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商丘市检察院承诺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深化涉农检察服务乡村振兴;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商丘市公安局承诺全面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便民利企措施和《商丘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有警必接、有警必出、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全市公安窗口单位全面提供预约办理和延时服务,工作日受理完最后一名群众再下班;全面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措施;保留传统服务项目,提供现金支付方式;全面推动车管业务向社会延伸;全面排查辖区具备停车条件的市管道路,增加施划1000个停车泊位;21项户政业务“全城通办”(永城暂不具备条件),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派出所均可办理户政业务;高速交警为参加考试的校车等特种车辆提供境内高速公路全程警车护送;全面落实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入市通行证推广应用,在路面交警查验时,与纸质证照同等效力。
商丘市司法局承诺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法治建设督查力度,推出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处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努力避免个体经营户或企业有违法行为发生,减少违法风险。推进狱务公开,恢复疫情前每月10日监狱长接待日活动,公开接受群众咨询。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的,提供代为保管服务,直系亲属可凭户口本、委托公证书等有效证件代领。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引导群众调解结案,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税务局推荐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工商户,确定为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重点挂牌联系企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行政执法质量的提升,回应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新期盼。联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宣传河南省政府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实现临街商铺全覆盖,以提高维权意识,倒逼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确保换届后每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名以上人民调解员。2021年4—7月,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
发布会上,商丘市公、检、法、司等部门负责人就有关2021年商丘市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措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编辑 吕瑞天 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