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式十佳法官简要事迹】
任璐,女,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带领审判团队审结案件386件,其中调解撤诉140件。她发挥女法官温情优势,把同理心带入案件化解中,成功化解了兄弟争夺遗产案、夫妻争夺抚养权案等多起诉讼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的家事纠纷,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既严格依法又充满温情。杜绝就案办案,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主动帮扶,教育挽救感化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担任郑州市第十六中学、第四十九中学等5所学校的“法治辅导员”,每年开展近10次“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被郑州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岗位标兵”。
孙志伟,男,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团队一级法官,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他曾成功审结了涉案金额37亿、受害群众近3000人的某投资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大案要案。2020年审结二审民事案件217件,成功调解22件家庭、邻里矛盾激化的案件。他担任河南大学附中等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普法宣传7次,受众6000余人次。担任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队长,动员社会力量为群众捐赠11000元防疫物资,协调有关单位为2400名村民免费投保疫情保险。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李慧,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速裁团队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二审民事速裁案件1016件,平均审理天数34天。她以洛阳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城市为契机,争当司法改革排头兵,探索出“调裁衔接+二审独任”审理方式,促使大量纠纷得到又快又好处理。认真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和审理经验,每季度制作下发《速裁团队案件情况通报》,推动全市基层法院道交案件类案同判。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洛阳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张顺强,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审结案件143件。先后主审了社会高度关注的致多名矿工死亡的“6.21矿难”案、致8名被害人死亡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某市原宣传部长王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参与审理了魏某某、薛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某厅原副厅长黄某某受贿案等重大复杂案件。主审的被告人范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平顶山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被告人黄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被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平顶山中院评为“十佳法官”“ 办案标兵”。
赵广庆,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民事案件957件,服判息诉率91%,小额诉讼适用率27%。高质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所办的马某诉李某民间借贷案、杨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被安阳中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被林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廉玉光,女,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0年办结执行案件279件,执行到位标的2500余万元。她既有年轻法官的朝气和冲劲,又有女法官的温情和坚韧,对长期难以执行案件逐案把脉,对症下药,使该类案件下降55.6%;对涉民生执行案件,12次组织开展突击行动,拘传89人,当场履行296万元。她牢固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意识,协助广西某基层法院扣押、转运在焦车辆96辆,价值510万元。作为“包片”法官,成功将6500余人的丰收社区打造为“无讼小区”。撰写的《民事生效裁判内容不明确易引发执行难问题》《能否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履行民事调解书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争议应另行诉讼解决》在《人民法院报》等载体发表。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李路明,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共审结民事案件521件,结案率92.87%,平均审理天数28天,结案数和办案质效均位列南阳中院第一。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公平公正的审判向老百姓传递司法的温度,探索总结出“庭前归类+梯次跟进+分类裁判”的速裁审理模式,统一了类案裁判标准,提升了办案效率,使多起“连环案”一次彻底解决。参与编写《常见民商事纠纷裁判规范指引》系列丛书。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鞠洪涛,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毛?堆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案件487件,服判息诉率90.89%。他扎根基层法庭11年,善作基层调解工作,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地名人、村民代表,共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针对当地离婚案件多的现状,利用休息时间入户家访、温情调解,使多个家庭破镜重圆。他善用群众语言和老百姓交流,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矛盾润物无声地化解,三年来通过调解、撤诉结案696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商丘市最美法官”。
王红飞,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八团队一级法官。2020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58件,服判息诉率95.38%。在省法院上挂锻炼期间跟随李庆军同志工作学习一年,李庆军同志司法为民的情怀激励他用“诚、法、理、情”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他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裁判文书讲清法理、事理、情理,稳妥审结了200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粮集团“长城”品牌系列知识产权案等民商事案件。撰写的姜某与马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等2篇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卢瑜,男,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组长,四级高级法官。近三年审结行政案件1000余件,2020年审结行政案件280件。审理的马某等225人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张某等217人诉某市政府安置补偿协议案等均得到妥善解决。撰写的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一等奖。在《人民法院报》《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载体发表文章20余篇,参与教育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重点课题2项,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被省法院先后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编辑: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