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国家城市空气站受到人为干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扣保洁公司经费和司机奖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10511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日前,位于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处国家城市空气站涉嫌受到人为干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向地方发函,要求调查处理这一问题。经调查核实,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2021年2月18日,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城市空气站所在地新
 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日前,位于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处国家城市空气站涉嫌受到人为干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向地方发函,要求调查处理这一问题。经调查核实,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2021年2月18日,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城市空气站所在地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政府购买保洁服务的第三方保洁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厚德保洁有限公司)司机李瑞,按照公司经理刘光明要求,驾驶雾炮车进入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国控站点附近,对该区域的水泥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对附近的树木绿篱进行冲洗,对周边覆盖的土工布、麦田、枯草进行喷淋抑尘。

经查,雾炮车在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城市空气站点附近进行喷淋作业的情况属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涉嫌人为干扰问题为非主观行为。保洁公司对国控站点周边区域保洁相关规定理解不透,对公司人员业务培训不够,造成当天雾炮车司机李瑞认为该路段已距离该站点较远,不会对站点产生干扰和影响,遂进入该站点附近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抑尘作业。现场监管人员耿黄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王文祥虽到达过现场检查,也同样是认为该路段已距离该站点较远,抑尘作业不会对该点产生干扰和影响,所以也未能及时制止司机李瑞的抑尘作业行为并向上级报告。新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对数据分析认为,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站点颗粒物2月18日的监测数据未受到喷淋作业的干扰和影响。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不够强等问题,经研究决定:一是责成耿黄镇政府对耿黄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王文祥全镇通报批评,责成耿庄村网格员耿守启写出书面检查;二是责成耿黄镇政府按照协议约定,扣除第三方保洁公司相应运营经费;三是由耿黄镇政府责令第三方保洁公司扣除当事司机第一季度奖金。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