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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精细服务”文章 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体验――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19619
核心提示:让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更便利、更高效、更优质、更满意。
 

河南商报记者 张超凡 通讯员 张建伟

人勤春来早,创新逢其时。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全市人民送上了一份很有意义的“新春大餐”,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创新服务能力的通知》文件,出台了不动产登记19条“硬核”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做足“精细”文章,以让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更便利、更高效、更优质、更满意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是聚焦特殊群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通知》指出,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无法到现场办理的,或者企业、单位等适合集中办理的,可提供上门服务;对视力障碍者、听力障碍者、肢体障碍者、行动不便者等人群,配备手写板、轮椅等便民设备,工作人员开展手语培训,做到无障碍沟通;调整大厅布局、流程设置等,由现在的“单办+联办受理”模式调整为综合受理模式,申请人可在任一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进行办理;持续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周末无休”及免费邮寄服务;建立疑难件处理机制,从决定按疑难件处理到按规定程序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二是立足企业纾困,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通知》指出,土地收储、供应与登记实行测绘成果共享,实现“一码通办”;推进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智能办理,将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与公积金贷款抵押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实现商贷结清与公积金贷款发放无缝衔接;全面推广预告预抵合并办理,缩短开发企业回款时间;优化大宗业务办理流程,实现批量更正和变更登记申请一次办结;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费由登记部门承担;加装窗口评价器、增设评价码等,接入省市“好差评”系统,实时了解掌握企业办事满意度,健全“登银”“登企”回访交流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注关切,切实提高办事效能。

三是强化系统建设,提升网络服务能力。《通知》要求,将进一步深化“登银合作”,全面推行抵押登记电子证明;推行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签章(签名),对已经实现电子签章(签名)的申请书、询问记录、收储合同及有效电子权证等,不得重复收取;通过大数据共享可以网上提取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收取;补证和换证业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不见面”业务模式,证书邮寄送达;完善提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申请人可通过线上一次性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上存量房网签备案、交易审核、缴税、不动产登记业务。创新线上线下结合受理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申请的“当场办、当天办”;利用“登银合作”系统直连,实现抵押贷款、抵押登记的不见面“全市通办”,依托省政务服务网,有机融入全省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全豫通办”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在此基础上,扩大“跨省通办”业务范围,逐步实现高频事项网办业务“跨省通办”。

四是利用信息共享,提升办事群众体验。《通知》要求,对于可以通过共享信息取得的资料,如电子产权证书、电子合同、电子完税凭证、宗地图、分户图、规划核实意见书等,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已实行“刷脸办”验证身份的自然人,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不再提供纸质身份证明材料;对已配置手写板的窗口,不再打印纸质申请表和询问记录,利用电子签名技术推进登记“无纸化”;对于多部门或多环节重复收取的资料,如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通过部门间协作共享,不得重复收取;对于可以原件拍照的资料,如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直接拍照存档,不得收取复印件;对房管、税务部门确需留存复印件的,大厅提供免费复印,减轻申请人负担,提升办事群众体验。

 



监制:赵强
统筹:王俊伟
编辑:张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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