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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拟修改停车管理办法:一二三类区域扩大,新能源车可享“减半收费”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12610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田育臣 实习生 李可馨3月1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郑州市发改委对外公布《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其中,与现行政策相比,一、二、三类区域均被扩大,三个区域全部改为计时收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田育臣 实习生 李可馨

3月1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郑州市发改委对外公布《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其中,与现行政策相比,一、二、三类区域均被扩大,三个区域全部改为计时收费。同时,新增了政府指导价定价形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可上浮不超20%。新能源汽车停车,今后也可享受“减半收费”待遇。

(图:现行一二三类区域划分)

【变化1:新增“政府指导价”,可上浮不超20%】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与原办法相比,新增了政府指导价定价形式,而老办法只有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

哪些停车场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新办法指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套的停车设施,以及经授权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其中,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变化2:一、二、三类区域被扩大“一圈”】

按照新办法,一类区域范围为:中州大道-未来路、航海路、桐柏路、农业路围合区域以及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以内区域(均含本道路)。二类区域范围为: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三全路、中州大道、北三环围合区域(均含本道路,除去一类区域)。三类区域范围为:除去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城区其他区域。 此外,郑州机场、郑州火车站、郑州高铁站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单独审批。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区现行的机动车停放收费三类区域分别为:一类区域为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段)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未来路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区为三类区域。

为何要调整区域划分?郑州相关部门人士分析,现行的停车收费三类区域划分,是2011年开始执行的。当时,一类区域主要是当时的重点行政中心、交通枢纽等,二类区域主要是郑州的二环内。而新办法将一类区域范围扩大至2011年原办法中的二类区域,将二类区域范围扩大至三环(北边沿扩大至三全路)。三类区域为三环外区域来划分,比之前扩大了“一圈”。“这主要是郑州城市框架在扩大,10年前的收费区域标准,已不能满足如今城市发展的需要了。”上述人士说。

(图:修改后的一二三类区域划分)

【变化3:三个区域全部改为“计时收费”】

新办法规定,一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2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4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3元。夜间:10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10元/次。

二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3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5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5元/次。

三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3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4元/次。夜间:3元/次。

其中,每天早7时00分至20时00分,执行白天收费标准;晚20时00分至次日早7时00分,执行夜间收费标准。跨早7时00分、晚20时00分的,按照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郑州相关部门人士称,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中三个区域白天收费方式全部调整为计时收费,老办法中只有一类区域白天收费方式是计时收费,其他区域均是计次收费。此外,原办法的时段划分是“白天7:00—21:00,夜间21:00—次日7:00”。新办法的时段划分调整为“白天7:00—20:00,夜间20:00—次日7:00”。白天收费时段缩短了一个小时。

【变化4: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减半收费”待遇】

新办法规定,机动车在停车场(所)停车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费用。停车超过20分钟开始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对于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消防、救护、环卫清洁、市政、救灾抢险和殡葬服务等车辆,免收费用。公办医院按所在区域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专门制定了对新能源汽车的优惠停车条件。新办法规定,设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设施的停车场(所),在充电时间内对已收取充电服务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收取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

同时,新办法也再次重申要求,政府机关办事大厅配建的停车场(所),执行省、市政府关于工作时间免费停放的规定。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征集时间截至3月26日,有啥建议可打96211】

目前,郑州市执行的停车收费标准是,2011年12月,郑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政文〔2011〕225号)。

郑州发改委方面表示,2011年的政策实行以来,从一定程度上调节了中心城区、繁华区域的车流量,提高了路内停车位的周转率。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机动车大幅增加,现行的收费政策已经不能达到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流量的目的,也不适应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因此,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由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于2018年5月份启动了新办法的制定工作。

2018年开始,郑州市政府组织多个部门,先后赴深圳、成都调研停车收费管理情况,参考借鉴周边省会城市好的做法。同时,多次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办法》经过多轮修改完善。

今年1月,郑州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市价格、交通、规划等领域专家,对《办法》进行了论证。同时,郑州市政府组织法律专家研讨会,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今年2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其进行了专项研究。

其中,新办法主要是按照“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道路内高于道路外、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

据了解,本次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大家可以拨打大河报热线0371-96211进行意见反馈,也可登录郑州市发改委网站,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意见反馈。

(编辑 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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