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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公安局贾楼派出所春节期间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9  浏览次数:12605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通讯员李灵恩春节假期期间,泌阳县公安局贾楼派出所持续加大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力度,出动宣传车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在开展宣传的同时,主动作为,多策并举,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的原则,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及沿街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通讯员 李灵恩

春节假期期间,泌阳县公安局贾楼派出所持续加大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力度,出动宣传车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在开展宣传的同时,主动作为,多策并举,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的原则,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及沿街门店进行全面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该所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2021年2月16日上午,泌阳县公安局贾楼派出所民警、辅警联合贾楼乡综合执法队、贾楼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可能存在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过当场检查,发现贾楼乡贾楼白云街李某、李某红、张某安经营的花圈寿衣店内均存放有未销售完的鞭炮,三名违法嫌疑人随即被口头传唤至贾楼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证,上述三名违法行为人均对自己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上述三人均因非法储存、销售爆炸性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的鞭炮被予以收缴。

该所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既做到了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打击了私自储存、销售的违法行为。(首席编辑 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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