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2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率先使用新执法文书。
新执法文书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结合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实际,制发的行政执法文书,以前的执法文书同时废止。
新的执法文书更加规范,总结了全国城管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好的经验,为规范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业务指导;新的执法文书充分结合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又紧密结合了郑州市城管执法实际情况,必将对规范办案,提升形象发挥着积极作用。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执法实际,对住建部示范文本共72种执法文书进行调整,并适时增加和补充,新版文书共计98种,其中外部文书67中,内部文书31种。增加了规划执法中常用的文书(14种)、加处罚款决定审批及决定书、查封施工现场决定审批、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审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干文书及材料(6种)、服务型执法文书等。
每个文书均附有《制作指南》,不但规范了每个文书使用的时机和填写的注意事项,同时结合《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有关执法案卷各项要求,对文书的制作进行规范和完善。为推行新的文书实施,1月份,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组织了新的执法文书制作全员培训,全市各区同步进行了网上培训。(编辑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