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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河南法院出重拳:一年为1.91万农民工追薪2.75亿元,判处123人拒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6  浏览次数:20326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疫情期间,线上帮农民工追讨欠薪;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年关将至,农民工能否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牵动着许多人的心。日前,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疫情期间,线上帮农民工追讨欠薪;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年关将至,农民工能否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牵动着许多人的心。

日前,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98万件,为1.91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5亿元;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5件,涉案人数123人。此外,省高院发布了数起典型案例。

【数字】

2020年,全省法院共为1.91万农民工追薪2.75亿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务院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在“六稳”“六保”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省法院于2020年1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年底集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统一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98万件,为1.91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5亿元;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5件,涉案人数123人。

亮眼的“成绩单”背后,离不开制度的保障。

为维护疫情期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法院联合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保障疫情期间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保民生、稳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外,省法院还畅通立案通道,设立了专门立案窗口,及时审查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第一时间登记立案。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拓宽立案渠道,方便农民工当事人就近立案。

在审判效率方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实现一审终审。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

在执行方面,全省法院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对躲避执行、有钱不还的赖账户,果断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对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全省法院硬起手腕,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A、疫情期间,他们线上为农民工追讨欠薪

2017年11月,原告李某某等12人在被告唐某某承包的某工地务工,工资按200元/日支付,工程完工后统计工资共计1.84万元。唐某某为李某某等12人打下欠条。

后经催要无果,2020年1月9日,李某某等12人一纸诉状将唐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正值疫情期间,承办法官遂与唐某某所在村委联系,请村委帮忙留意唐某某的下落。春节前,唐某某返还家中,村委立即劝解唐某某与法官取得了联系。

为了李某某等12人能够尽快拿到工资,案件定于2月3日疫情期间网上开庭。

法官通过网络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唐某某认可欠李某某等12人工资款的事实,但主张因疫情期间未能出外打工,收入减少,希望能给予一定合理期限支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唐某某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付清拖欠李某某等12人工资款1.84万元。

意义:

本案虽然案情简单,法律关系较为明晰,但涉案人员较多,又处于疫情中,若不妥善、及时处理,容易导致矛盾升级。法官对涉农案件在穷尽送达手段后仍不放弃,在村委帮助下,及时联系上春节回家的被告,并尽快开庭。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开庭、网上调解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为12名农民工解决了追索劳动报酬的忧心事,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B、开辟“绿色通道”,59名农民工当庭拿到劳动报酬

2017年3月,被告章某某承包了鄂豫边界某村的1000亩耕地用于种植艾草。2019年3月,章某某雇佣周某等59人对艾草地进行锄草,约定按亩支付劳务报酬。

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章某某一直未支付劳务款。经多次讨要无果,2020年周某等59人将章某某、高某某等诉至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立即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周某等59人联系法律援助,取得政府支持,稳定农民工情绪,力争快速、有效化解纠纷。

据介绍,本案的难点在于,周某等59人不能提供书面证据,59人锄草的工时和薪资均由被告高某某记录掌握。高某某因担心对己不利,存在顾虑不肯配合。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高某某,耐心沟通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打开了高某某的心结,将其掌握的工时薪资证据固定下来,为案件审理找到了突破点。

承办法官立足证据,释法析理,告知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告章某某意识到欠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严重后果,并当庭兑付59名锄草工人的劳务款。

意义:

本案涉农民工人数多,关系到农民工权益保护,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邓州市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为59名农民工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及时联系法律援助,并与镇政府沟通相关情况,安抚农民工情绪。

在59名农民工诉讼能力低,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法官用心固定欠薪证据,立足欠薪事实证据,法律释明,最终使章某某转变态度,当场兑付了拖欠的劳务款,有力地维护了5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首席编辑 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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