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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有地方“找个说法”,河南去年诉前调解分流案件43万件,调解成功近一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18913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9年6月,河南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派出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民事纠纷、家事矛盾诉前调解工
 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9年6月,河南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派出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民事纠纷、家事矛盾诉前调解工作。

一年多过去,成效如何?河南商报了解到,2020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分流案件43万件,其中调解成功的占比46.7%。

【去年我省法院诉前调解分流案件43万件,成功率达到4成】

说起人民调解,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简言之,这种方式既贴近老百姓,还能尽量不伤彼此的和气。

2019年6月,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派出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民事纠纷、家事矛盾诉前调解工作。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介绍,一年多的时间过去,目前全省139家中、基层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48个,入驻人民调解员1576人。

对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可直接分流至派驻人民调解员工作室,调解成功后需要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的,由诉调对接中心法官直接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

宋海萍说,2020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分流案件43万件,调解成功20.1万件,调解成功率46.7%。正基于此,全省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1.49%,135家中、基层法院受案数量同比下降,其中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同比下降近5成,达43.3%。

【案例1:建材公司和银行的借款纠纷,法院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

2015年9月30日,某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900万元,期限12个月。同日,某实业公司等3家公司和自然人吕某某等6人分别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在担保债权最高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银行随后将900万元付给建材公司。

借款到期后,建材公司以应收账款账期延长、流动资金紧张为由申请延期,延期期满后仍未全部履行偿还本息义务。2020年8月18日,上述银行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材公司偿还欠付借款本金及利息863.74万元。

宝丰县人民法院当天立案后,经征询银行代理律师同意,将案件分至“法官+调解员+ 特邀调解员”的速裁快审团队。

2020年8月21日,主审法官将10名被告通知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4家公司均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几乎没有经营,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请求再延长两年还款。

银行则以已经延期一次为由,不同意再次延期。主审法官考虑疫情影响和企业经营困难客观存在,应当平等保护双方利益,遂提出分期分批还款方案。

经主审法官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自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建材公司每月还款5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1月一次性偿还完毕。2020年8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宝丰县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该案顺利结案。

宝丰县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当天立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大大缩短了立案审查和审理期限。

【案例2:工人在同一医院二次就医时死亡家属不满,“医调委”调解后取得家属谅解】

2019年5月,刘某在工作中从高处坠落紧急送往焦作市某医院抢救,经诊断为全身多发骨折,刘某经医院救治最终脱险,不久出院。

2020年8月5日,刘某又到该医院拆除固定钢板时,术中突然血压下降,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家属不理解、更无法接受,认为“一年前那么大的事故还能把人救活,现在仅为取钢板却把人治死了”,当天下午2点,死者家属20余人聚集到医院讨要说法。

当天,该医院联系焦作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委托进行调解。经过沟通、释法明理,刘某家属同意由法院和医调委共同主持调解。

8月10日,调解小组召开由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等参加的专家评鉴会,对医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分析,并邀请家属代表参与旁听。

经多方论证,专家组认定刘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来自自身,但医院对刘某多发骨折严重创伤术后有肺栓塞可能认识不足,术前检查不够,有一定责任,属于次要原因。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讲明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的范围以及计算标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刘某家属39万余元。后经双方申请,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医院随即将赔偿款交付给刘某家属。

【案例3:246名业主起诉房地产公司延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法官、调解员“一揽子”解决】

2020年5月,46名业主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

业主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后,房地产公司如期交付了房屋,但逾期2年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造成部分业主的子女不能就近入学,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该小区是学区房,共有400多户,业主没有如期拿到房屋产权证书,公司有违约事实,可能面临1600余万元的违约责任,因疫情期间房屋销售困难,公司无力支付。

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批纠纷后,经征得双方同意,通过“和顺中原”诉调对接中心,委派特邀调解员做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员调查了解到,房地产公司没有为案涉小区办理产权证的原因是房管局与不动产中心办公系统对接不畅,信息传输有障碍。

中原区法院及时向不动产中心提出司法建议,并协调办证时间,尽量减少房地产公司违约时长。同时,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安排工作人员在小区张贴公告,告知业主房屋产权证书办好前,凡有子女需要入学的,可到社区进行登记,由社区核实后开具居住证明,以解决业主最急切的实际问题。

在此基础上,法官依照法律,结合既往判例,讲解违约责任划分、实际损失计算、裁判标准统一等司法规则,详细说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调解员客观介绍房地产公司违约的原因以及企业经营现状、实际履行能力、积极配合业主办证等情况。

最终,46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经中原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一揽子”解决了房产证办理、转移登记、违约金计算、分期支付等问题。

截至2020年11月27日,案涉小区共有246户业主诉至法院,中原区人民法院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委派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241件,调解成功金额437万余元。(编辑 吕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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