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关于对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平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关联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对此,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南商报记者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检索结果显示,因向关联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被处罚的金融企业仅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编辑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