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4起典型案例。
提高政治站位,“硬指标”和“软环境”齐抓并进
去年以来,新乡中院共审结五类案件(金融借款、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委托合同、承揽合同)5729件,涉案标的九亿九千万余元。新冠疫情期间,新乡中院通过云庭等互联网方式开庭审理324件,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支持和实现,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春平介绍,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硬指标和软环境齐抓并进,不断增强服务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新乡中院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多项制度规定,指导基层法院贯彻穿透式审判思维,破解审判突出难题,维护裁判尺度的稳定性和统一性。结合“送法六进”等活动,该院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进一步征求辖区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等专题培训,增进其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该院还建立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高效审理涉企纠纷,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更高水平上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升审判质效,以司法高质量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
任春平说,新乡两级法院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聚焦与司法工作紧密联系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主动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司法效能,不断增强服务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
出台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乡中院先后出台了《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治理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促成银企双方共渡难关,防止金融机构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针对企业联保互保问题,优先强化债务人责任,防止在没有穷尽主债务人责任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防止加重保证人责任风险。
强化善意执行理念,慎重实施强制措施——该院出台了《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转规程》等规定,对暂时困境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并通过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努力做到不中断资金往来,不影响生产经营。特别是疫情期间,新乡中院出台“支持保障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十项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采用“活查封”等方式进行财产保全。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新乡中院发布《关于为推进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深化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机制改革;与市场监管、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司法方式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成本。
完善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通过12368热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的基础上,设立了营商环境督办专线,积极与工商联、各地商会、联合会沟通,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编辑 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