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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发声称森马侵权,发函被森马退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1  浏览次数:20239
核心提示:9月1日,少林寺官方网站发布声明,指出国内某服装品牌涉嫌侵权。

河南商报记者 郭丁然 首席记者 杨桂芳

少林寺,是中国佛教禅宗祖庭和中国功夫的发源地。作为河南闻名世界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它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家的神经。

而随着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的影响力,少林寺也面临各类侵权事件。9月1日,少林寺官方网站发布声明,指出国内某服装品牌涉嫌侵权……

发函被森马退回,所指“侵权”商品下架后又上架

9月1日,少林寺官方网站发出一则声明,引发关注。



在声明中,嵩山少林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天猫“森马官方旗舰店”、微信小程序“森马官方掌上旗舰店”、拼多多“森马品牌店”,以及淘宝、拼多多等众多其他店铺均在销售“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声明中提到一个颇值得玩味的细节:森马公司接到社会投诉后,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但在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森马公司主动联系,并发去告知函,希望其以有序、规范方式参与少林功夫相关研发后,森马公司拒绝沟通、退回了告知函。随后,重新将上述侵权服装在各平台网店和实体店上架销售。


9月1日下午,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向河南商报记者确认声明属实,但其不便发表更多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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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下午天猫森马旗舰店截图

当日,下午5点,河南商报记者在天猫森马旗舰店发现,确实有少林功夫系列服装上架,品类包含了T恤、外套等。

                            微信小程序“森马官方掌上旗舰店”截图

有意思的是,到了晚上7点记者发稿前,森马天猫旗舰店已经无法搜到少林系列服装,但其微信小程序“森马官方掌上旗舰店”仍有相关产品在售。

少林功夫已注册相关商标,森马涉嫌故意侵权

知识产权策略专家董新蕊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经查询“少林功夫”已经被中国嵩山少林寺成功注册了第25类商标,包含了内衣、服装的类别,且属于权利有效期限内。且“少林功夫”商标属于国内妇孺皆知的品牌,森马在没有获得商标持有人中国嵩山少林寺许可授权的情形下私自用“少林功夫”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河南少林寺在得知森马的侵犯商标权行为后,第一时间发出告知函制止对方侵权的行为是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的一种合法合理手段。森马此举,违法了商标法第57条的第(二)、(七)款。森马在收到告知函并下架商品后又私自再次上架的行为属于商标故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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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结果

所谓商标故意侵权,是指明知或应知其行为将侵犯商标专用权仍然实施该行为。故意侵权行为除了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外,一般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甚至支付原告为诉讼付出的律师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森马:是否侵权,需要法务部门确认

对于是否和少林寺授权联名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通过企查查和其招股书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该企业,一自称森马下属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是否为侵权,需要法务部门确认。另外一位负责人则表示,自己未听说此事。
9月1日晚,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上悦城购物中心内一家挂有森马logo门头的服装店内,并未发现少林系列服装。但店员表示其它店有,如果买,在网上下单,或者看中了哪个可以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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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上悦城挂有森马logo的服装门店

作为带着一代人情怀的品牌,森马正在大力拥抱新生代。


对于服饰零售市场而言,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资料显示,就在近日,20余年品牌森马以国潮形象和FPX电子竞技俱乐部走到了一起,签约电竞领域的意见领袖——FunPlus Phoenix电子竞技俱乐部,推出了全新的品牌战役“森马说行·火钳留名”。


除此之外,森马还于去年联手天猫国潮行动建立了一个食髦研究所,搜索了成都、北京、西安、上海、广州、杭州等全国6大城市的美食和生活方式,研制出6大“食髦配方”,积极拥抱年轻人。


2020年春节前,阿迪、耐克、安踏等诸多运动潮牌推出联名款,青春时尚的森马也没错过这个机会,举办了一场“绣有新意"主题澄城刺绣非遗传承研修展会,并限量发售的森马_米奇贺岁非遗传承限量款刺绣卫衣。


另外,森马近期还推出了花木兰联名系列产品,引领国潮概念。
如此系列动作体现森马希望保持年轻化的定位。


联名热潮下,知名文化IP具有稀缺性

目前,推出联名产品的大多为服饰零售和饮品品牌,通过寻求跨界拥抱相同的客户群体。


在中原商业评论总编严蓉看来,品牌联名背后最直接的意义,就是品牌相互赋能。既是借用双方消费者增强曝光度,也是给在给自身的品牌形象“破圈”,探索更大的传播边界。


她认为,从国外名牌到国潮兴起,从借助国外的强势文化IP转向联合国内传统文化,也主要是消费者的意识风向转变,依然是国产文化、品牌的崛起在推动。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品牌们来说,更希望寻求大的文化ip进行合作,故宫、敦煌莫高窟、中国功夫、少林寺等本身在国际上有较高的知名度,但这样的文化大IP资源也是稀缺的,并成为品牌们争夺联名的对象。


少林寺被侵权,不止一次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少林寺被侵权的相关事件,屡次发生。

据媒体报道,河南一家罐头食品厂曾上市“少林”火腿肠。在该厂为其火腿肠做的电视广告中,镜头里出现了“少林寺”匾额,并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1993年12月,少林寺将这家食品厂告上郑州市中院。


1996年5月,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火腿肠并公开道歉。此为中国宗教寺院名誉权诉讼第一案。


此后,在1998年7月,少林寺投资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着手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少林”、“少林寺”商标注册。


2002年,德国柏林法院民事法庭判决被告德国商人埃逸那·戴勒禁止在德国以“少林武僧”及类似名称做广告。经过长时间“拉锯式”的谈判,少林寺与戴勒达成协议:少林寺授权戴勒家族在德国成立少林文化中心,并派两名少林寺武僧长期留守执教;戴勒则将其两年前在欧盟15国注册的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无偿转让给中国嵩山少林寺。在澳大利亚,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少林寺取回了6个类别5个“少林”商标的在先申请权。


当然,也有主动与少林寺沟通取得合法授权的案例。有媒体报道,2003年3月,台湾一家电影公司主动与少林寺联系,就使用少林商标一事达成了协议。双方协定在少林寺指导下,授权其制作和发行52集《少林传奇》动画片,并支付给少林寺有关公司38万多元的无形资产使用费,这也是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得到的第一笔收入。为此,少林寺有关公司缴纳了2.09万元税款。


随后,2008年成立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了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编辑:郭丁然
统筹: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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