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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防止向农民打白条,粮食收购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给售粮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3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郭丁然  浏览次数:13263
核心提示:2020年6月3日下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河南省夏粮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
 
河南商报记者 郭丁然/文 王访贤/图

2020年6月3日下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河南省夏粮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政策举措和准备情况。今年国家将继续在河南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如何确保这项政策在河南更好落地?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准入条件又是什么?

通过政策性粮食“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给售粮人

河南作为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省份之一,多年来,一直严格执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完成了粮食收购任务。

河南商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河南省内有关部门对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细化,制定了《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诸葛宁军在现场介绍,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把收储工作抓实抓细,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三个严格”、加强“三项服务”:

具体来讲,在“三个严格”方面,第一个严格是严格收购启动和停止程序。在政策执行时间内,当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报请启动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水平时,立即停止收购,给企业市场化收购让出空间,发挥市场在粮食流通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个严格是严格收购资金支付。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所需贷款,均由中储粮直属库统一向当地农发行分支机构承贷,并通过政策性粮食“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给售粮人。同时,督促收储库点在醒目位置张贴《售粮安全警示公告》《关于防止向农民打白条的公告》《结算须知》,设立资金结算咨询专线电话,提醒售粮农民及时查收核对售粮款,维护好售粮农民的切身利益。

第三个严格是严格入库验收管理。要求所有委托收储库点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政策,做到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对于质量不达标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退出最低收购价收购库存。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地方政府进行严厉打击。

在服务方面,将采取“三项服务”。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将在媒体上对河南省收购方案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公布全省的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名单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政策信息,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让售粮群众交“明白粮”。

二是加强结算服务。统一结算平台,升级技术手段,实行7×24小时对农结算服务,对操作失误所形成的资金损失,协调银行先行赔付,确保售粮群众“粮出手、钱到手”,让售粮群众交“放心粮”。

三是加强收购服务。在收购现场提供免费茶水、防暑药品、休息场所等服务,有条件的对一般售粮农户开辟售粮绿色通道,必要时上门收购;售粮高峰时段,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积极开展流动检验,尽量缩短售粮等候时间,让售粮群众交“暖心粮”。

哪些企业可以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

关于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准入条件,诸葛宁军介绍,国家收购预案和河南省收购工作方案都有明确规定。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二是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三是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必要的输送、清杂整理设备、计量称重器具、检化验设备(含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快检设备),还有粮情检测和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四是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五是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相关设备齐备完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重大消防隐患。六是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高管理水平,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他指出,为确保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有一套程序,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谁主张、谁推荐,根据不同企业类型由其属地行政管理或上级管理企业推荐,由中储粮直属库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一起对推荐库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县级政府会议研究后确定为委托收储库点。

企业一旦被确定为委托收储库点,就需按国家收购政策规定,承担收储和管理主体责任,对其所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质量、库存管理、销售出库以及出现风险造成的损失等负全部责任。





统筹:赵强
编辑:高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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