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获悉,《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4月30日实施。这是我省首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法规。
哪里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儿走、资金就往哪儿流、项目就在哪儿建。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来说,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意味着市场规则公正透明,发展就有了稳定的预期。为此,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该《条例》。《条例》共7章37条,从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以及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能够通过政务服务在线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交”“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时应当依法慎重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倡导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记者发现,《条例》针对市场主体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乱罚款、执法监管方式简单粗暴等企业最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规范。
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对创新发展实行包容性监管,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宽松、包容、亲商、助商、安商的良好发展环境。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