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商丘市睢阳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号“清风睢阳”了解到,睢阳区闫集镇某小学校长徐某果,冒充纪委工作人员诈骗财物,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日前在睢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由商丘市睢阳区纪委监委移交商丘市公安局宋城分局侦办的被告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某小学校长徐某果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睢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3月26日上午10时,睢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杨建波连线商丘市看守所和睢阳区检察院,“法、检、看”三方联动,对徐某果案进行线上开庭“隔空”审理。在不同地点的三方人员“足不出户”却能“面对面”地进行开庭审理,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果于2017年1月利用其担任睢阳区闫集镇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以帮助特岗教师转正为由骗取李某某现金共计30000元;2018年期间,徐某果以安排在编教师为由,骗取宋某某现金共计108000元;假借自己曾借调在商丘市睢阳区纪委工作过的名义,私下声称能及时掌握举报信件信息,可以帮忙找关系协调解决举报事件,以此向多名受害人敲诈巨额财物。综上所述,徐某果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均戴着口罩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通过智慧庭审系统,实现语言、视频等内容实时共享。经过案件事实证据逐一举证质证、调查核实,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某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悔罪。整个庭审画面清晰、对话清楚流畅、质证合规有序。
疫情当前,睢阳区纪委监委克服困难,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同时,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为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以案促改的目的,睢阳区纪委监委联系法院依托信息技术开展诉讼庭审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群聚集、流动,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最大程度地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警示教育两不误。
“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特事特办,我们不能因为疫情耽误工作,坚决不能让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