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孙超 通讯员 李超 邵存霞
2月18日,汝州市法院刑事庭审与以往庭审很不同,庄严的法庭里只有法官和书记员,法官、检察官各守岗位,被告人、辩护人足不出户,四方连线网上相见,利用“云间”法庭圆满完成了庭审,实现庭审、抗“疫”两不误。
法官“远程对话”,进行在线提审
“疫情期间,今天我们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开庭,被告人李某,我是汝州法院法官李超,由于疫情防控,现在对你进行远程提讯。”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庭审当天公诉人和被告人均未出现在审判庭里,而是在审判庭的液晶屏中,与法官“远程对话”。2月18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李超运用“云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
该案受理后,由于被告人居住地在鲁山县,受疫情的影响,短期内不能来到汝州市法院开庭。承办法官李超告知当事人,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可以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对该方式均表示同意。
庭审前李超指导双方通过小程序,接入庭审视频,在检察院办公室的公诉人与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各自用手机与庭审现场实现无缝对接,庭审期间画面清晰,顺利进行了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对、诉讼请求陈述、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同时,公诉人与被告人在手机上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电子签名。
法官轻伤不下火线,律师隔离不误开庭
汝州法院法官邵存霞受理的一起苏某盗窃一案,因疫情的影响,被告人苏某不能出村,其远在许昌的辩护人因疫情被隔离在家。2月17日,邵存霞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到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向他们发放了会议码及链接,约定2月18日进行网上开庭。
2月18日早上,邵存霞在上班途中不慎被一辆汽车挤伤小腿,为了遵守开庭的约定,她没有任何停留,一瘸一拐赶到法院,详细指导60多岁的苏某进入庭审系统,被隔离的辩护人孟律师、公诉人分别在其家中、单位进入庭审系统,承办法官强忍小腿的疼痛,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辩护人通过电子签名对笔录进行确认,整个庭审圆满完成。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汝州市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审判执行业务,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网上庭审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