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已拘留4人!新乡平原分局铁腕治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7  浏览次数:10247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讯(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李超 李智博)1月17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乡市平原公安分局获悉,该局铁腕治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近期已查处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2019年12月,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发布了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

河南商报讯(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李超 李智博)1月17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乡市平原公安分局获悉,该局铁腕治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近期已查处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

2019年12月,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发布了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为夯实下步禁燃禁放工作基础,平原公安分局制定了《平原分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示范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堵源头、强管控、严查处、广宣传,严查严处私售私燃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民警兵分多路对辖区超市、门店、集市等烟花爆竹违规买卖、燃放高发地点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自觉抵制烟花爆竹违规买卖和燃放,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为营造浓厚的禁售禁燃态势,平原公安分局同示范区综治办、行政综合执法局、社会事务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微信公众号、群发短信、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农村广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禁售禁燃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利用“一村一警”工作优势,加强警民恳谈、群众走访,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的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号召群众积极提供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据介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平原公安分局近日连续查处了4起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4人,收缴鞭炮近70挂、大件烟花30余箱、其他各类零散烟花爆竹70余个/盒,有效遏制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