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商丘召开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商丘市委政法委制定的《全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20条。
该市市直政法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作出承诺。
据悉,《实施意见》共20条,从四个方面对商丘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强化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内容包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经济犯罪专项整治、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等;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企业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合力破解“执行难”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实行公安审批服务“一站办理”、 实行特种行业登记备案和公章刻制日办结制度、为企业交通运输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实施意见》从营造服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对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明确,突出了平等保护企业权益,凡是合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企业,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涉及户政、交管、特种行业许可、立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利企便民措施。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该市政法委将强化跟踪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将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