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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资国企授权放权清单发布,职业经理人薪酬也将市场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0  浏览次数:13391
核心提示:(河南省)省属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来确定12月9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发布,将职业经理人薪酬、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审批、国有控股
 (河南省)省属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来确定……12月9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发布,将职业经理人薪酬、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审批、国有控股股东股权比例调整等纳入授权放权清单范围,赋予了企业更多自主权。

 

据了解,此次授权放权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国资委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改革方向。《清单》提出的授权放权事项,并不是“一刀切”地直接授予所有省属企业,而是根据省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精准排查“病灶”,切一刀除“梗阻”,将授权事项分为4大类20项,其中包括改革重组3项,产权管理8项,选人用人1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8项,打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省政府国资委主任李涛说,与以往的授权放权文件相比,今年出台的授权放权清单主要亮点可以概括为“3个更加”:一是更加明确相关条件和程序,确保授权放权落实落地;二是更加聚焦企业的重点关切,确保授权放权激发活力;三是更加强化分类授权,确保授权放权精准到位。

 

《清单》明确提出由省属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明确在实践过程中,除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外,省属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自己说了算”,确保授权放权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真正落实。

郑煤机、安阳钢铁等省属企业均是A股上市公司,《清单》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增持减持股票方面的规定更加“灵活”,股票高位可以“减持”,股票低位可以“增持”。《清单》明确省属企业审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同时明确应符合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要求。

 

省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富禄认为,《清单》更多强调调动人的积极性,特别是支持省属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探索实施管理层中长期超利润激励奖金计划、股票期权计划,是河南国资国企机制改革的重大进步。”

(来源:河南日报 见习编辑 刘梦鸽 王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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