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两部委提出要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此次《意见》指出,要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交通运输部表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公布运价结构和计价加价规则。
今年以来,网约车价格上涨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交通运输部表示,随着网约车、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各领域和环节的竞争更加充分,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十分重要。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曾就“网约车价格战”表示,网约车给乘客出行带来更多选择,但同时也出现了过度补贴竞争、非法营运等市场乱象。对于当前网约车定价加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标准不够合理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将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价格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责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另外,《意见》还提出,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班车客运等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在重点时段或恶劣天气出现违规涨价等行为,都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交通运输部指出,《意见》的出台背景在于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者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运输服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施尚景 见习编辑 吴冰
编辑:施尚景 见习编辑 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