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市9月6日召开的新任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廉政教育会上,洛阳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典型问题1】栾川县公路局副局长樊文卿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用于个人事务问题。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樊文卿借用下属企业恒业路桥公司车辆豫C783U8,并违规办理个人事务。2019年6月,樊文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的车辆已予归还。
【典型案例2】偃师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侯宏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6年11月,侯宏波收受偃师市明现冶金材料厂贺某赠送价值700元杜康酒一箱和2000元购物卡。2019年5月,侯宏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典型案例3】孟津县常袋镇中心小学校长赵宏强在培训期间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7年8月,赵宏强在赴北京参加学习培训班期间外出旅游。9月,赵宏强在报销差旅费时,以公杂费名义将培训期间外出游览、吃饭等费用共计640元予以公款报销。2019年6月,赵宏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典型案例4】洛阳市?河回族区城市建设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姚现峰、黄司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9年5月21日,姚现峰、黄司宇在负责?涧大道拆迁项目丈量、记录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拆迁户王某的宴请;5月底,姚现峰再次接受王某的宴请。2019年8月,姚现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司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容来源 洛阳市纪委官方微信“清风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