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都是在指头缝里抠利润的。与增加营业额来提高利润相比,节约成本带来的利润增加更为便捷直接。
在税费环节节约成本是财务人员的必修课。但是,降低税费是把双刃剑,做得好了是合理避税,做得不好那就是偷税漏税。今天,我们邀请到法税同审研究院专家讲师、河南浩诚税务师事务所财税顾问李军,给大家聊聊新政策下,财务人员如何合理合法避税。
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政策概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等新政策陆续在今年出台。政策中明确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税率下调、加计抵减、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农产品加计扣除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
案例:
郑州乙公司于2018年3月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的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
该公司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的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也不征收增值税。
那么,根据优惠政策,乙公司就其中货物转让,无需上缴增值税。
专家解读:
以上案例只是其一,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很多,例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
全面营改增后,每个企业的财务人员都必须面对增值税问题,我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严格管理等制度,使得增值税的避税空间相对于所得税来说确实有限。学习新政策,及时更新知识,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不缴“冤枉税”是财务人员职责最好的体现。
合理合法运用税收政策“临界值”
政策概要:
2019年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涉及小微企业税率普惠性税收减免、创业投资企业政策、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优惠等。
案例:
坐落在郑州CBD中心的A公司为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税率普惠性税收减免范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相关新政,企业所得税引入了超额累计的计算方法,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5万元。
若该企业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1万元,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75.25万元。
专家解读:
企业财务人员应关注政策临界值,但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以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临界值上下,税负会产生很大差异。巧用纳税筹划工具、政策变化点,才是真正的合理节税。我国税收筹划的某些现象存在“擦边球”,甚至违背税法的规定,那些都是不可取的。
专家简介
李军,北大财税律师联盟理事、法税同审研究院专家讲师、河南浩诚税务师事务所财税顾问。有着10年银行工作经历、10年税务师经历,精通税法领域。
曾担任区政府、财政局、银行、房地产公司、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等长年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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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丽娟 郭爽(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