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河南商报记者获悉,今年5—7月,商丘市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该市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截至目前,今年该市已累计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额786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该市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数据显示,截至8月10日,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128天,比全省平均值多15天,居全省第4名;PM10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4微克,下降幅度13.1%,低于省均值10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4名;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3微克,下降幅度5.1%,低于省均值5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3名。污染综合指数5.153,同比下降5.58%(全省平均升高0.7%),居全省第3位。特别是5—7月份连续3个月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达到该市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截至目前,今年商丘市已累计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额786万元。
编辑:施尚景 实习编辑 李英旋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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