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陈金华 张 朋
“这是李民(化名)赔偿给你的13000元钱,收好,以后在路上遇到醉酒的年轻人,离他远点。”8月5日下午,在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执行法官将13000元执行款交到74岁老人周同(化名)手中,周同手里拿着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申请人周同和被执行人李民是同村村民。2018年7月8日16时许,周同在行走时,被醉酒的李民无故殴打。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对李民采取了拘留和罚款措施。周同在医院治伤,先后花去1万多元。后双方因赔偿达不成一致,引发诉讼。
2018年11月5日,虞城县法院判决李民赔偿周同医疗费等共计13000元。因李民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4月26日,周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了解到,周同家庭较贫困,此次治病还欠下外债,且周同年事已高。为维护法治尊严,执行干警想方设法寻找李民,然而李民为躲避执行外出务工,消失匿迹。执行干警只得张贴悬赏公告,并布下眼线。
8月5日早上,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称李民已经回到家中。执行干警快速出击,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冲动是魔鬼,你要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老周70多岁的人了,你打他干啥?老周现在经济困难,还有外债,法律不是儿戏。今天不履行完判决义务,你要进拘留所了。”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一直在给李民上法制课。
在执行干警说服教育下,李民认识到了错误,并对自己酒后滋事、殴打他人的行为后悔不已,当场履行了13000元的执行款。下午,执行法官便将执行款发放给了周某。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