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熊:肖先生的“分分计较”和一纸诉状,实质是消费者的“权利宣言”,具有示范意义。最终促使商家取消多年以来貌似合理的经营惯例,对消费者作出让利举动。虽然对消费者而言,分币零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唤醒了经营者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保护意识,真正从服务“上帝”的角度出发,更多地替消费者考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打造健康、和谐、温馨的市场消费环境。
@青青河边草:“四分钱”事小,可背后反映的事情不小,可谓“小事里见真知”,背后隐含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小事不了了之,很容易造成社会整体信用的缺失;“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消费者身边一点一滴权益受损事件,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从社会的发展来看,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反映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
@李高原:为4分钱的“蝇头小利”起诉,从个人角度来说,劳神费心的同时也没有经济效益,不但太麻烦,也很不划算,如此较真毫无价值可言。从司法层面而言,4分钱的官司不利于“案多人少”局面的缓解,也是对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但从另一方面,在“分币”几乎不再流通的当前社会,如何解决“分币”的计价与找零问题,不管是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还是像有人提出的“去尾抹零”方法,从规则和制度层面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是不难的。
编辑:河南商报 郭爽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