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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民阅读给予捐赠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10286
核心提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民阅读给予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机场、车站、银行营业网点、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书架、报刊栏3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民阅读给予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机场、车站、银行营业网点、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书架、报刊栏……3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审议。

鼓励对全民阅读给予捐赠


这次《草案》的出台,也是由河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从2016年开始筹备,历经专题调研、资料收集、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等阶段,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表决。


《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将全民阅读纳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明创建考核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提出,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民阅读给予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实体书店的扶持力度,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


支持公共场所设立书架


想要提倡全民阅读,就需要有能阅读的便利环境。


对此,《草案》提出,鼓励和支持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和银行营业网点、商场、医院、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书架、报刊栏、电子阅读屏、微型图书馆、自助阅读设施等,提供阅读服务。


另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科协、文联、残联等相关群众团体应当以“书香中原”为引领,开展“书香之家”“书香之乡(镇、街道)”“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机关”等活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在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中效果显著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草案》还提出,公共图书馆等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阅读服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场馆,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特点,营造未成年人阅读环境,开展阅读指导培训;有关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开展阅读关爱服务等具体措施。

作者: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编辑:河南商报 郭佳慧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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