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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出一年“成绩单”: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7  来源:大河客户端  浏览次数:10972
核心提示:“履新”第一年就“跑”得飞快,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出一年“成绩单”: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即日起,大河报推出聚焦全国人大常委会系列报道,今日推出第一篇,聚焦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新”第一年,交出怎样“成绩单”。

【立法】

“履新”第一年,创了历届常委会之最

“分量重、难度大、节奏快”,这是2018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总结上一年立法特点时,用到的3个词。近日,大河报记者再度前往北京,针对媒体们关心的2018年立法特点,法工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用“分量更重、节奏更快、力度更大、要求更高”4个词来形容。

几个简单的“更”字,背后却是一连串的立法工作的辛劳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去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因此,常委会对立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共计116件。其中,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一类项目69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二类项目47件,立法任务十分繁重。

为如期完成规划,“履新”第一年就“跑”得飞快,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1件,是历届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年。

节奏快,立法质量如何保证?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节奏快和保证立法质量并不矛盾。节奏快是工作力度要求,但立法有一套健全的制度机制和严格的程序规范,,必须按照程序来推进,立法的每一步都要走到,每一个环节都要走到,节奏快并不会省掉其中的某个程序和环节。

【内容】

个税法修改、民法典等民生热点多

一连串的数字背后,具体都包括哪些法律?

据介绍,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监察法,随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步伐,审议、通过一批重要立法项目,包括新制定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消防救援衔条例、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8件法律;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等47件次法律;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资源税法草案、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两官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草案等。

关注立法工作的读者知道,法律草案会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去年,哪些法律草案最受关注?从征求意见的数量中,可以看出一二。据介绍,截至2018年12月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2018年共有23件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是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其中,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共有111208人提出440491条意见;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共有67291人提出131207条意见。

【看点】

不仅外卖可“打包”,修改法律也可以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的47件次法律中,有32部都是通过“打包”修改的形式进行,效率杠杠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打包”修改是立法形式的一种创新,近年来得到广泛运用。“打包”修改有利于节约立法资源、提高立法效率,有利于在一些改革急需的领域实现立法先行、改革于法有据。继2017年10月承担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打包”修改任务后,社会法室2018年连续两次承担“打包”修改工作。

第一次是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这次修改,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上述相关法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职责调整以及主管部门名称变化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第二次是修改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这17部法律中,与机构改革有关的法律有5部,与“放管服”改革有关的法律有4部,与前两者都有关的法律有7部,另外还包括为推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成功经验而修改社会保险法。

郭林茂介绍,长期以来,“打包”修改工作容易被大家忽视,看似轻松、实则不然。有的法律修改尽管只涉及个别条文,甚至个别几个字,但每一处修改都关系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落实;对待每一处修改都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延伸1】两次加开的常委会会议,为了这两件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惯例每两个月开一次,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适应工作需要,常委会可增加专门会议。

去年7月份,加开了第一次常委会,目的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今年1月份,加开了第二次常委会,为的是再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延伸2】首次审议国有资产报告,建国后第一次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除了立法,常委会还有法律监督等众多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介绍,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同时审议了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推动规范和改进了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延伸3】首次对“两高”专题询问,聚焦“执行难”

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有独特作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室主任李寿伟介绍,主要领导到现场,面对面提问,当场回答,像是一种“考试”,去年,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联组会议结合听取审议“两高”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两高”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和保障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

作者: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
来源:
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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